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2022年建设任务“揭榜挂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管理,提高学校创新创业综合能力,拟对“揭榜挂帅”的课题、课程、教材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包括2022年已立项的15项课题、7门课程和4部教材(案例)(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将采取负责人自查提交相关材料,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验收的方式进行。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于125日前按立项类别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4)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书。

2、报告、论文或其他成果的支撑材料:

①论文需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页;若已录用但未出版,需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书和论文稿件;

   ②研究报告需提供完整的研究成果一份;

   ③教材需提供样书一份;若未出版,提供书稿一份;

   ④已开课课程需提供教务系统的评价证明。

以上材料分别提交电子版(教材无需提供电子档)、纸质版各一份,其中所有成果相关支撑材料需编辑做成一个完整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8MB),电子版以“2022年+立项类别+姓名+学院”的格式命名。

四、延期结题的项目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于125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项目小结(小结1200字以上,word文档)和已完成成果的支撑材料(论文稿件、研究报告稿件、教材章节稿件、教学大纲等)。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藜

联系电话:88660533

邮箱:2407217605@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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