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对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已立项并且尚未结题的大创项目。学校将对已达结题时间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验收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本院大创项目的验收工作。所有材料均制作成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交。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月8日
各学院组织项目组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附件2)项目组于6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3种材料:
1、《结题验收表》;
2、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3、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
以上第1至3种材料提供电子版(做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8MB),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学院名_项目编号_负责人姓名_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
第二阶段:6月8日至6月16日
1、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学生项目组提交的相关材料;
2、专家组在审阅项目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价表(修订版)》(附件3)、结合项目实施或完成情况给出 “优秀”、“良好”、“通过”或“不通过”等4个等级,在项目《结题验收表》电子版上填入评审意见、评价等级和组长姓名。其中,评价为“优秀”项目的数量不超过30%。学院分管副院长在《结题验收表》上填入审核意见和姓名;
3、学院填写并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附件4);
4、复学后,各学院负责回收结题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并予归档保存。
四、延期结题或未获通过的项目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于6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和项目小结(小结1200字,word文档,2019年度立项项目可免于提供)。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结题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即检查验收评价等级为“不通过”的项目)限6月22日以内进行整改。整改通过的项目予以“通过”评价,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通过的对“不通过”评价予以确认。项目团队未提交任何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导致无法验收,或项目延期申请未获学院批准的,予以项目中止处理。学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中填写处理意见,于复学后回收“不通过”评价和中止处理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并予归档保存(于学院内)。
五、上报材料
各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excel文档),审批《延期结题申请书》(word文档),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各项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信箱,联系人:潘毅楠,电子信箱:154164360@qq.com。
六、参加赛事
各学院要组织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
附件:1、湖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价表(修订版)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