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与培育工作的通知 (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第“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与培育工作的通知

第三批


各学院:

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储备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湖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内容及组织方式

(一)大赛设三个赛道,包括高教主赛道(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活动方案及要求参考第八届通知(附件1-3),其中相关资质认定时间按年份类推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项目征集的宣传、动员、报名和选拔工作。本次项目征集将按照评审情况选定重点培育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项目概述5月15日——5月22日学生组队并确定负责人,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项目概述概述主要介绍项目行业现状及现有的技术基础、产品定位、公司架构、人员分工建议核心技术团队第一轮暂不超过5人、未来规划等内容见模板

(二)学院推荐(5月23日——5月25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评审,于5月25日前报送排序情况,排序不分赛道。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对团队选题进行指导。

(三)项目遴选5月底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培育项目,对批准立项并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营的项目给予2000元/项的经费支持。

(四)校赛选拔(5月底):根据老师或学生团队自荐的方式进行项目增补遴选,并结合具体比赛通知开展校内选拔。 

5月22日

提交项目概述

附件1

5月25日

各学院按评审排序提交第三批项目材料

附件1及附件2

(纸质版及电子版)

5月底

项目遴选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底

项目增选及校赛选拔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的创新创业项目应紧密结合社会各领域现实需要,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上或在2023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或全日制往届学生(毕业5年内)允许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第届大赛。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结合赛事特点,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要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进一步从国内外其他赛事的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有关立项项目中,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积极参赛。

)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积极努力,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注重大赛宣传工作,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不断提升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但老师、乔老师

联系方式:88660533

邮箱:2407217605@qq.com


附件:1.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2.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湖北大学本科生院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本科生/研究生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要求,高教主赛道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主赛道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22年4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22年4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报名材料及评审规则

1.参赛报名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和其他相关的支撑材料。《项目计划书》必须包含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及学号(非在读学生可不填)、参与学生人数、项目其他成员姓名及学号(非在读学生可不填、非我校学生要填写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无指导教师可不填)、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等等;《项目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还应包括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著作、论文、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http://cy.ncss.org.cn)。

2.本赛道评审规则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附件2:


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红色青春筑梦创业人生 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报名(2022年4—7月)

各学院团委要积极挖掘本院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68日。

(二)启动仪式(2022年6月)

校团委将于6月上旬举行2022年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2022年5—9月)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认真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积极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总结表彰(2022年9—10月)

校团委统筹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将遴选优秀案例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答辩成果展中展出。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各院需至少报送2支项目团队至学校,并在赛事官方平台报名。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工作要求

各分团委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协调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附件3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要求,设立产业命题赛道,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二)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三)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一)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二)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三)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2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三)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四、赛程安排

(一)征集命题。请命题企业于2022年4月30日24:00前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如申报命题入选,申报企业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命题申报表(纸质稿)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备案。

(二)命题发布。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5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三)参赛报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7月31日24:00。请命题企业、学校及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四)初赛复赛。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各地应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与推荐工作。各地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

(五)总决赛。入围总决赛项目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与大赛整体安排保持一致。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金奖30个、银奖60个和铜奖210个。

六、其他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保障所有命题均可揭榜及提交对策满足命题企业要求。本届大赛未获揭榜的产业命题,经命题企业同意,将在大赛平台持续发布,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大赛。

(二)命题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按照大赛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和高校在赛后积极启动项目对接会,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





  • 学院公众号
  • 大赛官方微信号
  • 大创网官方微信平台

版权所有 © 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电话:027-8866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