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行验收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已立项并且尚未结题的大创项目。学校将对未达结题时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已达结题时间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本院大创项目的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13日

各学院组织项目组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附件2)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附件3),项目组于5月13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5种材料:

1、《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

2、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3、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

4、项目实施或教师指导过程的图片;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

以上第1至4种材料提供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4种内容做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8MB),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学院名_项目编号_负责人姓名_指导教师姓名_结题/中期(二者选其一)”的格式命名;第5种仅提供纸质版1份;每个项目的纸质版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打印《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封面页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第二阶段:5月13日至5月18日

1、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项目总结及项目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等,形成评审意见;

2、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价表(修订版)》(附件4)、结合项目实施或完成情况给出 “优秀”、“良好”、“通过”或“不通过”等4个等级,在项目《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和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必须在结题项目中产生,并且数量不超过结题项目的30%;

3、学院在《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统计表》(附件5);

4、学院将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进行归档保存,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返还项目组。

四、延期结题或未获通过的项目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于5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未获通过的项目(即检查验收等级为“不通过”的项目)限5月17日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通过的项目予以终止,学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检查统计表》中填写处理意见,回收终止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并予归档保存。

五、上报材料

各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统计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份)、《延期结题申请书》连同各项目检查验收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潘毅楠,电话:88663846。

六、参加赛事

各学院要组织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

      教 务 处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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