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与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储备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九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内容及组织方式
(一)大赛设三个赛道,包括高教主赛道(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活动方案及要求参考第八届通知(附件1-3),其中相关资质认定时间按年份类推。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项目征集的宣传、动员、报名和选拔工作。本次项目征集将按照评审情况选定重点培育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项目概述(11月7日——11月21日):学生自行组队,协商确定负责人,并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项目概述。概述主要介绍项目行业现状及现有的技术基础、产品定位、公司架构、人员分工(建议核心技术团队第一轮暂不超过5人)、未来规划等内容(见模板)。
(二)学院推荐(11月21日——11月24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评审,于11月24日前报送排序情况,排序不分赛道。
(三)第一轮项目路演(12月上旬):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情况选拔项目于12月上旬组织项目路演,确定重点培育项目,并予以2000元/项前期经费支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重点项目训练营(12月-2月):重点项目团队于寒假期间进一步完善团队组成,撰写商业计划书、制作项目PPT。期间,创新创业学院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及答疑。
(五)第二轮项目路演(2月下旬):开学后针对重点项目组织第二轮项目路演。
(六)项目增补及校赛选拔(3月-6月):根据老师或学生团队自荐的方式进行项目增补遴选,并结合具体比赛通知开展校内选拔。
时间 |
具体安排 |
备注 |
11月24日 |
各学院提交项目概述 (学院评审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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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
“互联网+”相关宣讲会、讲座、师资培训、学生交流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12月上旬 |
项目路演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12月-2月 |
重点项目训练营 |
项目团队及文本完善 |
2月下旬 |
第二轮项目路演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3月-6月 |
项目增补及校赛选拔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的创新创业项目应紧密结合社会各领域现实需要,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或全日制往届学生(毕业5年内)。允许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第九届大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结合赛事特点,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要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进一步从国内外其他赛事的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有关立项项目中,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积极参赛。
(二)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积极努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注重大赛宣传工作,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不断提升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但老师、乔老师
联系方式:88664126
邮箱:2407217605@qq.com
附件: 1.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2.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湖北大学本科生院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要求,高教主赛道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主赛道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22年4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22年4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报名本组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报名材料及评审规则
1.参赛报名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和其他相关的支撑材料。《项目计划书》必须包含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及学号(非在读学生可不填)、参与学生人数、项目其他成员姓名及学号(非在读学生可不填、非我校学生要填写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无指导教师可不填)、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等等;《项目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还应包括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著作、论文、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http://cy.ncss.org.cn)。
2.本赛道评审规则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附件2:
第八届湖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红色青春筑梦创业人生 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报名(2022年4—7月)
各学院团委要积极挖掘本院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8日。
(二)启动仪式(2022年6月)
校团委将于6月上旬举行2022年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2022年5—9月)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认真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积极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总结表彰(2022年9—10月)
校团委统筹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将遴选优秀案例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答辩成果展中展出。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各院需至少报送2支项目团队至学校,并在赛事官方平台报名。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工作要求
各分团委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协调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附件3: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要求,设立产业命题赛道,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二)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三)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一)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二)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三)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2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三)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四、赛程安排
(一)征集命题。请命题企业于2022年4月30日24:00前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如申报命题入选,申报企业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命题申报表(纸质稿)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备案。
(二)命题发布。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5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三)参赛报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7月31日24:00。请命题企业、学校及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四)初赛复赛。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各地应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与推荐工作。各地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
(五)总决赛。入围总决赛项目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与大赛整体安排保持一致。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金奖30个、银奖60个和铜奖210个。
六、其他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保障所有命题均可揭榜及提交对策满足命题企业要求。本届大赛未获揭榜的产业命题,经命题企业同意,将在大赛平台持续发布,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大赛。
(二)命题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按照大赛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和高校在赛后积极启动项目对接会,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