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5号)文件,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各学院可以从学校已经批准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推荐,也可以另拟研究项目进行申报。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大二、大三普通本科生,属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可适当放宽申报限制范围,但必须保证在校的时间有一年;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一般为5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研究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项目运行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湖北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六、为促进各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交流,教育部将成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请各学院推荐1名专家,参与该协作组成员选聘。被推荐人选要求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或指导,组织协调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请各学院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
七、各学院提供各种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312)。
八、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申报工作联系人:潘毅楠;联系电话:88663846,邮箱:154164360@qq.com。
九、学院为管理项目的直接责任单位,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材料,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不力的部门实行项目申报限额控制。
教 务 处
2013年5月22日